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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央视新闻消息,日前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在名录征求意见稿中可以发现,曾于年被列入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的野猪已被删除。
公开报道显示,野猪目前已成为中国致害范围最广、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。作为“三有”保护动物的野猪,有法律保护,“猪可以抢粮,人却不能伤猪”。这场因野猪下山而引发的人与猪的激烈冲突,正在成为一场全国性的“战争”。
野猪拟从“三有”动物名录中删除
12月10日,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关于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国家林草局同时发布的相关说明显示,本名录调整征求意见稿共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科种,具体调整内容为:一是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种加昆虫的8属(兽类12种,鸟类种,爬行28种,两栖10种,昆虫8种8属)野生动物予以删除;二是将原名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种(爬行43种,两栖种)野生动物予以删除;三是新增种(兽类30种,鸟类种,爬行49种,两栖种,昆虫24种)陆生野生动物,扩大了保护范围。
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,删除了年被列入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里的野猪。
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由原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更名而来。这份名录也被称为“三有”动物名录。
本次名录调整,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为核心,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、面临威胁、社会